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鼎承文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向工街-号(门)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材配送服务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沈阳鼎承文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食材配送服务 食堂食材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调料等配送服务。 .供应的食材需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要求,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食材应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供应商所供食材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供应食材需经过初加工,可食用率达到%以上。 .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材,需符合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不得配送假冒、伪劣及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食材。配送的食材可追踪溯源,并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具有质量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食品安全检验报告。 .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所提供的食材。 .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采购的食材进行转包或交由第三方配送。 年月日-年月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服务期满前日内,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供应的食材需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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