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都街道卫前村农林产品加工及仓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中都街道卫前村农林产品加工及仓储项目

项目编号

czfygc202507-001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人民政府中都街道办事处

地址

凤阳县云霁街93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李主任  1535859297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蔡庄小区F2商铺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1885503304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9日0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昶之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14855134.14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

刘华宝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232308305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执行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104000元;专家评审费:10370元;论证费:;其他费用:无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蔡庄小区F2商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855033047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书面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联系人: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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