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三九、麻纱市、荣华、西门路和卞家厅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85日至202587日)

项目标段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三九、麻纱市、荣华、西门路和卞家厅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第二次)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3526338.66

项目编码

50011620250711002020101

招标公告编号

AA202500332

招标人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3-47212901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618390331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重庆恒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997397.39

150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严灿香

注册证

2502020202103318

第二名

/

/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注册证

/

第三名

/

/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注册证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业绩:赤水市葫市镇二郞坝红石梁农贸市场工程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1.投标函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

“重庆海鼎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评审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2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否决其投标;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否决其投标;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重要清单项目和一般清单项目逐项提供书面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满足招标文件该条要求,否决其投标。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投标须知)第15条:“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递交书面说明;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书面说明;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经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2.重庆恒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23-47212901)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20258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85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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