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税务年统一工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西浦路号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税务年统一工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安徽税务统一工作平台-社保费相关功能、统一工作平台-纳税信用预警相关功能升级完善,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项目开发完成。开发验收完成后,提供运维服务年,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旭光、李军、汪召春、李岩、柳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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