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本部信用卡担保类不良客户诉讼所需律师服务项目(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按照【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本部信用卡担保类不良客户诉讼所需律师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磋商结果如下:(一)采购方式:邀请竞争性磋商(二)成交人情况 成交人: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成交价:标题内容报价-不含税报价.%报价-含税报价.%报价-不含税报价.元/件报价-含税报价.元/件(三)否决应答情况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师事务所:因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评审办法-资格评审中的“基本业绩”被否决,否决原因:提供的基本业绩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四)其他事项第一成交候选人: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第二成交候选人: 福建信实(福州)律师事务所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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