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理赔快赔服务项目 采 购 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公 示 期:个工作日,年月日至月日 论证结果:本项目采购的理赔快赔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一)“.只能从唯一或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上海医保相关数据仅能从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获取并支付平台使用年费。此外,根据运营主体授权书,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其全资子公司中保科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信息技术服务和保险理赔支持服务。此外,本项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综上,建议本项目选择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保科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如对单一来源论证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公司采购部门反馈。 联 系 人:史雄伟、刘建中 联系电话:-、-转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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