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重 二、项目名称:胜利路南侧人行道恢复工程(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南园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玖万玖仟捌佰玖拾肆元伍角贰分(.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胜利路南侧人行道恢复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比选文件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施工 项目经理:王利斌 执业证书信息: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座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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