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二期工程(四标段)施工[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过
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不通过
未提供带标志网页的进粤企业扫描件
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茂名博贺渔港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交通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博贺湾大道茂名港务中心楼
招标人名称:茂名博贺渔港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二期工程(四标段)施工.评标报告(不含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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