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审结果交通工程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广州南沙智能院龙穴岛科考码头项目)[项目编号:-]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 通过 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不通过 不符合资格审查附录注: 点要求,没有在经历栏中填入最早从事工作开始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才锋路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港务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号 附件: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函-码头(二期)施工总承包. 资格审查报告(去专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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