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鑫同福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宁化路号福机新苑#楼一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福建鑫同福商贸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水果、乳制品、各类辅料等,具体详见文件。
中标人配送的食材不得来自因动植物疫区、环境污染等因素存在潜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高危地区等,具体详见文件。
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
中标人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行业标准及建瓯市食品监管的有关规定,保证来源正规安全,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和防疫标准,并具有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具体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登亮、俞华、廖建德、赖丽姗、陈李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采购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元,万元]:.%;(万元,万元]:.%。收费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超过万元的按万元收取。中标人应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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