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慈溪市横河镇外口公寓(埋马点)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慈溪市横河镇外口公寓(埋马点)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横政〔2021〕1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慈政发〔2012〕76号)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本工程的建设实施,对于满足外来人口住房需要,改善城乡居住环境,促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程选址、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位于横河镇埋马村,东临道路,南临规划彭南路,西临规划埋马村文化礼堂,北临埋马村耕地,总用地面积4694.86平方米。
工程新建1幢外口公寓,总建筑面积6710.1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641.54平方米,容积率1.4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三、工程管理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慈溪市横河镇埋马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投资估算2397万元,所需资金由慈溪市横河镇埋马股份经济合作社筹措解决。
希接文后,抓紧办理有关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