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关于申请漳州市长泰区龙津溪一级支流内枋溪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六、关于实施长泰区龙津溪支流径仑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龙津溪一级支流内枋溪河道治理工程等两个项目》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申请,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州市长泰区龙津溪一级支流内枋溪河道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码:2201-350625-04-01-121416。

三、项目建设单位: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涉及河流为龙津溪一级支流内枋溪,项目起点为内枋村上游1#坝,终点为龙津溪汇合口,河道综合治理长度6.739km;新建防洪堤长1414.07m(其中内枋村段长1035.26m、枋洋村段长378.81m);旧堤加固长317.95m,位于内枋村;新建护岸373.15m(其中内枋村段长220.16m,枋洋村段长152.99m);堤(岸)顶道路1308.6m(其中防汛道路837.66m、巡查步道470.94m);防护栏杆152.99m;新建生态堰坝1座;新建排水涵管3处、排水箱涵1座;坡面台阶4处、标志牌1座、标识牌4处、警示牌4处、水位尺3处;河道清淤工程4400m、清障工程2处(2#坝、3#坝坝体及引水渠墙拆除)。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约2509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多渠道筹措。

七、项目建设时间:12个月。

请依据此批复文件抓紧开展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维稳等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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