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三明市白沙A4地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为加快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经研究,同意你提出的三明市白沙A4地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白沙A4地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业主单位: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白沙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及场地硬化3800平方米,铺设DN200给水管网1040米、DN300污水管网912米、DN400雨水管网880米,架设高压供电线路1700米、低压供电线路970米,绿化面积4600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67.69万元,资金由项目单位统筹解决。
六、建设年限:2019--2020年。
七、项目招投标:请项目业主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以及《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元发改〔2018〕104号)等规定,依法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式的,应报我局核准。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省发改委《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方案。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项目报告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有关手续。
(二)请项目单位切实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三)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