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涵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项目名称:大涵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涵西村 、建设单位: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扬州文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涵西村,建设生态湿地约,场地巡检路 ,配套管理用房 ;建设提升泵站一座(万/),配套建设压力输水管线;修建.生态护坡、构建 陆域植物群落、平整修复基底湿地 、构建水下沉箱只、设置人工鱼礁座及生物基质 、恢复水生植物群落 、培育相应的水生植物、铺装碎石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严禁施工期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对湿地进出水进行水质和水量的检测和分析。 (二)施工扬尘按《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中表中相关标准。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优化施工工艺和方案,施工过程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应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施工场界排放标准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泵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 (四)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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