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我局申请办理瑞安市南滨东单元-地块社会停车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该项目位于瑞安市南滨街道,围六路以西,江南大道以北,地块编号-。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机动车车位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号)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瑞安市资规局审批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 联系人:资规局审批科、 南滨资规所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总平(标高.).瑞资规审示〔〕号关于瑞安市南滨东单元-地块社会停车场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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