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西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来《关于请求核准马宣塘雨污水管道错混接改造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桂平长安工业区的污水排放能力及改善工业园区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项目名称:马宣塘雨污水管道错混接改造工程。

三、项目代码:2504-450881-04-01-695430。

四、项目业主:桂平市西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地址:广西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长安工业集中区内马宣塘河流域的雨污水管道错混接点进行改造,同时对存在淤积的污水管道进行清淤。建设规模包括改造雨污水管道错混接点约47个,清淤管道长度约2.2km。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1599.17万元,本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为业主自筹。

八、项目工程施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九、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执行,落实好安全设计方案等。项目建设时,按照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同时,项目要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安全生产、环评等手续后,依法依规建设。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限期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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