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将《龙门县中心城区(平陵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局部地块调整)的草案予以公告。 规划具体内容可在现场公告栏、龙门县平陵街道办网站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街道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咨询单位:平陵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附件:龙门县中心城区(平陵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局部地块调整)图则.龙门县平陵街道办事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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