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高新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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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装饰件废有机溶剂再利用项目 |
江阴市澄江东路*号 |
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 |
江苏锡澄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拟利用新厂区现有厂房,新增*台溶剂回收机,将生产过程中清洗喷枪及调漆装置产生的废有机溶剂进行资源利用。项目总投资***万元,设计处理能力为:废有机溶剂***吨/年,得到的有机溶剂回用于生产,不对外经营。 |
*、废气:溶剂回收过程(自动进料、冷凝回收、出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溶剂回收机以及风机等辅助设备,噪声源强≤****(*)。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渣、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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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