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环保信用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政策等手段促进企业环境守法,加强环境监管。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信用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琼环法字〔〕号)、《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海环规字〔〕号)以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年海口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琼环综字〔〕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对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经公示,现将年度参评企业诚信、良好企业名录予以通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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