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兼传真:-通讯地址:甘洛县河东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甘洛县斯觉大堰灌区年水毁抢险工程凉甘环建审【】号年月日甘洛县农业产业基地堤防工程(田坝镇勒基村桑葚加工基地)凉甘环建【】号年月日甘洛县双河沟防洪堤防工程凉甘环建审【】号年月日甘洛县农业产业基地、贫困户住房、学校、耕地堤防工程(两河、田坝河灾后恢复重建)下段凉甘环建审【】号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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