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西侧扩展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西侧扩展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
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西侧扩展地块位于凤阳县现状大庙石英产业园西侧,规划范围为北至林山路,东至环园西路,南至政园大道,西至城镇开发边界,总用地面积约.公顷。
、产业定位
发展新型石英砂加工、尾矿尾砂利用,建材等石英相关产业,同时延伸产业链条,发展辅助及配套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大庙石英产业园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大庙石英产业园规划与相关产业政策与规划要求基本符合。规划方案得到当地公众的普遍支持,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以接受。
总体而言,本次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分析的角度,本轮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西侧扩展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三、公示期限及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方式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凤阳县大庙石英产业园西侧扩展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电子版详见本公告附件,公众也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鼓励通过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供详细意见建议。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大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大庙镇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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