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先锋镇食品加工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次规划,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江津区先锋镇食品加工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先锋镇杨家店跨线桥,南至先锋镇绣庄村大树组,西至先锋镇绣庄村凤凰山,北至鼎山街道双宝社区; 规划规模:规划总面积.公顷; 功能定位及产业结构:依托先锋镇花椒产地优势重点发展调味品制造、休闲食品制造与农产品加工,建设休闲食品区、调味品加工、特色食品制造与农产品加工基地和专业市场。 二、区域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江津区近年、.、、、监测数据总体呈改善趋势,基本无变化。甲苯、二甲苯和甲醛现状监测值和历史监测值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呈下降趋势,监测浓度略微增大,监测浓度增加。除.超标外,其余因子均能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总体来说,大气环境质量无较大变化。 地表水:规划区所在笋溪河先锋水厂水源地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历年平均浓度除粪大肠菌群外,其余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水域标准,各因子浓度有波动,但波动较小,总体比较平稳。 地下水:产业园区内及周边各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除粪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外,其他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总体而言,产业园区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土壤:规划区内土壤环境监测因子满足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相关筛选值限值。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风险筛选值要求。 声环境: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声环境均满足相应声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 生态环境:区域生态环境良好,未发现明显问题。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规划园区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有限,叠加削减源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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