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新木采油厂木头油田、孤店油田区块产能建设项目 新木采油厂木头油田、孤店油田区块产能建设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木采油厂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前郭县及宁江区境内。拟在木头油田及孤店油田个区块部署口生产井,其中油井口,注水井口,分布在座现有丛式采油平台(利用现有采油平台进行扩建),采用管线集输生产方式;预建总产能.万吨/年,总进尺约.万米。将现有口注水井转为油井,将现有口油井转为注水井。拟建座放水站,拟建座集油撬装计量间、座撬装阀组间、座配水阀组间。敷设集输管线.千米、注水管线.千米。更换木头油田、孤店油田区块内现有集输和注水管线共.千米。拟建.千米井间道路。该项目穿越浑乌高速处、灌溉水渠处、道路处。本项目废水(废液)、固体废物处理依托新木联合站、相关接转站、相关注水站、新木联合站油土暂存池及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立泥浆处理站。项目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约占总投资的.%。该项目建设时限年—年。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所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和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程序并做好占补平衡和补偿工作。(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避开雨季及汛期,废水(液)及时收集转运。井场作业选用可循环的泥浆、污水回收利用系统。废水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要求及分析方法》(/-)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和采油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围堰,选用低污染钻井液和无毒压裂液,井口安装防喷器和自封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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