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海口市审计局移交的审计线索,称你公司在海口市康安学校(含幼儿园)项目监理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根据现场施工资料显示,王晋新、肖光一、夏雪招、郑传浩4名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同时在康安学校(含幼儿园)海口市康安学校(含幼儿园)新增地下停车位、秀英区时代幼儿园3个项目任职。上述行为,不符合《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琼建管〔2015270号)第八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监理部任职……”之规定。

2022630日,我局发文《关于拟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告知书》(海住建招〔2022122号)告知你公司于202277日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未按时提交申辩材料

经研究,为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督促各投标单位加强行业自律,现对你公司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琼建管〔201712号)行为代码JL-C02-24款扣2分,有效期6个月。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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