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服务项目(公共服务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淄博市大数据局 项目名称:淄博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服务项目(公共服务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基于目前政务应用时效性及高可靠性需求,行政服务域线路采用“+”模式,即对有高可靠性需求的接入单位采用双运营商线路接入;双运营商在城域网、广域网、汇聚层之间通过双方互联裸光纤实现互备,接入层到汇聚层采用双运营商线路上行,汇聚层到核心层采用双运营商线路上行,一条链路发生故障传输不中断,提高线路的健壮性。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 包: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线路 预算金额:元/条・月 包: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线路 预算金额:元/条・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年淄博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服务项目(公共服务域)已招标建设完成,淄博市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线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建设,淄博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线路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建设。目前已建成淄博市主城区个汇聚机房、个核心机房、个接入单位的市直政务外网接入体系,包含汇聚线路、接入线路、心跳线路等光纤链路。考虑到网络结构复杂、专业性强、业务实时性不可中断、前期投入高、涉及单位众多、信息保密要求高等多方面综合因素,为提升市大数据局电子政务网络基础支撑能力,业务持续、服务延续,保障项目进度,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人式继续由原系统的建设单位实施。为确保物理链路传输双线可靠性,同一运营商不得同时提供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线路服务,故本项目分为、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争取尽快开展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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