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农业农村局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内容:
结合我县玉米虫害的实际发生情况,本次采购对玉米重大害虫开展统防统治,计划防控面积2.4万亩,选用微毒环境友好型农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提高玉米产量与品质。
二、服务要求:
1.实施地点及面积
采用无人机植保作业,在依牛堡子镇和三面船镇落实示范区6-8个,计划实施面积2.4万亩。
★2.药剂选用
(1)本次采购选择高效、微毒、环境友好型杀虫剂,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200克/升)240升,亩用量10ml,飞行助剂240升,飞行助剂10ml/亩,防治玉米重大害虫,防治时期为7月中旬至8月上旬,采用无人飞机喷施农药开展统防统治作业。
(2)供应商须提供农药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3.防治参数
(1)无人机作业药液用量:亩喷施用量不低于2.0升,每亩加农药10毫升,飞防助剂10毫升,无人机作业高度距作物叶尖2米~3米。飞行速度3~5米/秒,飞行幅宽小于6米。
(2)成交供应商须具有农业病虫害防治资格,具备每天大于等于10000亩的无人机规模化作业能力(20~40升无人机按每架500亩/日计算,40升以上无人机按800亩/日计算)。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中实施作业的无人机必须载药量为30公斤(含30公斤)以上的无人机。
(4)成交供应商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管系统。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查看并统计作业量。可查看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幅宽、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并保存相关参数。
(5)因农药配比和飞防施药不当等问题造成农作物和鱼池、养殖等纠纷、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防治效果评估
由成交供应商对防治效果进行调查评估,出具效果评估报告。
5.验收相关材料
(1)货物的交接单;
(2)防治记录通过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的“专业化防治组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一录入,并提供相关截图。
(3)成交供应商提供保存作业轨迹、作业高度、自动计量面积、农药施用剂量等全过程客观可追溯的数字化作业监控记录。
(4)防治效果评估报告。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