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台前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09005080D03252001001 | 台前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 | 6127000 | 6127000 |
5.2、标包划分:1个标包;
5.3、供货期: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成;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2.2、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 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2.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 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 (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投标人为子公司、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对于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资源,招标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须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年度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以来任意 3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7),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2、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pyggzy.com/)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 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2、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3、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 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 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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