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召县农业农村局南召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成果汇总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nanyang.gov.cn/NZX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南召政采公开-2024-6-1 | 南召县农业农村局南召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成果汇总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 2520000 | 2520000 |
2 | 南召政采公开-2024-6-2 | 南召县农业农村局南召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成果汇总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 650000 | 650000 |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 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对南召县土壤普查表层样分析检测;
第二标段土壤志编制、三普成果汇总验收等。
(注:具体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5.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4.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 (修订版) 》操作,土壤检测化验室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或须在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
3.4.2第二标段:供应商应具有数据处理、 技术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验或证明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处理、汇交和信息化系统开发能力。(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6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计算方法及标准计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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