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卢氏县范里镇新庄村酒厂配套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LSGZ[2024]033-ZC026-1 | 卢氏县范里镇新庄村酒厂配套项目(二次) | 768306.22 | 768306.22 | 是 | 768306.22 |
5.2、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15、LSGZ[2024]033-ZC026
5.3、采购人:卢氏县移民服务中心
5.4、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0m*30m地窖一座及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5、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7、预算金额:¥768306.22元
5.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11、建设地点:卢氏县范里镇
5.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信用查询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查询须带时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人和企业)【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响应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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