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长江路以西、纬八路以南区域大坑清淤回填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1 | 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长江路以西、纬八路以南区域大坑清淤回填项目 | 1093826.23 | 1093826.23 | 是 | 1093826.23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工期:30日历天
5.4质量标准: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2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1年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6响应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3.7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
3.9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4、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6、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7、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8、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9、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供应商需继续等待,并登录会员系统,在评审结束前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磋商小组提出的谈判及最终报价要求。
10、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谈判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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