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兰考县中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lankao.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兰财采字公开招-2024-32-1 | 兰考县中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 3468000 | 3468000 |
(2)采购内容:兰考县中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5)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符合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符合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缴费和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以上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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