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和硕县检察院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6202410247518060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尚建明 18935758789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24 10:12 - 2024-10-29 20:00
采购单位:和硕县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笔记本电脑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笔记本电脑; 颜色分类:灰;内存容量 (GB):16;CPU型号:麒麟9006C;硬盘容量:512GB;型号:华为擎云L420 KLVV-W5821D;屏幕尺寸:14;核心数:8核;接口类型:USB2.0;硬盘类型:固态硬盘;显卡类型:集成显卡;显存容量 (GB):0;操作系统:无;屏幕分辨率 (ppi):2160 x 1440;显卡芯片:集成;质保时间 (个月):36;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4台
26000.00
华为/Huawei
长城/great wall
紫光/unisscan
买家留言:-
附件: 笔记本电脑参数.doc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和硕县 特吾里克镇 石材大道355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现在验货
收到货3日内,供应商到现场开机验货,如不到场视为无效竞价
报价前确认附件
报件前确认参数内容,打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