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1件的竞价采购
项目编号:6202411049147224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红 13139770333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4 10:02 - 2024-11-07 20:00
采购单位: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宣传品制作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宣传品制作服务; 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根据客户需求;制作时效:3-7天;增值服务:按客户要求;产品材质:PVC;计价方式:项目;技术人员等级:中级;采购需求:采购商品的高度不低于100厘米、长度不低于40厘米、宽度不低于30厘米,需要能够放置党徽、党章并方便拿取,外观设计要色彩鲜明、款式新颖、方面展示。;
次要参数要求:1项
1500.00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1、必须上传商品实物图片及主要参数;2、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精河县 精河镇 精河县城镇皇宫路北一巷2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售后服务
商家需要对所售商品提供2小时相应、24小时解决问题的售后服务承诺。
配送时效
商家在竞价成功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