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井研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3年度)设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井研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3年度)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井发改审[2020] 10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县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井发改审[2020] 10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井研县研城街道。
2.2 建设内容:对井研县城区白塔街、夏家桥街、和平街等片区的 302 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主要改造老旧小区 6276 户,小区楼栋数 534 栋,总建筑面积约64.23 万平方米,计划投资 23108 万元。具体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绿化、照明、围墙、垃圾收储、物业服务、停车库(场)、安防、雨污分流、公共区域修缮、加装电梯等基础设施,配套养老扶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2.3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工程设计概算)等设计工作。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工程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证书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2)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 家;(3)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由牵头单位负责。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3日至2024年01月17日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廖老师
电 话: 1528194494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83235896
传 真: 028-8323589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1月1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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