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石城坊61号商业园林景观绿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城投•石城坊61号商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6250559) 已由 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八师发改备【2024】10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 招标人为 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石河子61小区
  3.项目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30243.16㎡,绿化面积817㎡,仿石砖铺装12683.22㎡,花岗岩铺装780㎡。与之配套的国旗台、精神堡垒、非机动车车棚、宠物盒子、国风大舞台、特色树池、镜面水池、二十四节气雕塑、礼物盒子、儿童滑梯、鲁班雕塑、蛋仔雕塑、围墙、座椅、特色座椅等配套基础设施,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具体施工内容、类型、数量、参数等全部详见设计图纸)。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50559002001 城投·石城坊61号商业园林景观绿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0243.16㎡,绿化面积817㎡,仿石砖铺装12683.22㎡,花岗岩铺装780㎡。与之配套的国旗台、精神堡垒、非机动车车棚、宠物盒子、国风大舞台、特色树池、镜面水池、二十四节气雕塑、礼物盒子、儿童滑梯、鲁班雕塑、蛋仔雕塑、围墙、座椅、特色座椅等配套基础设施,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具体施工内容、类型、数量、参数等全部详见设计图纸)。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8004006250559002001 城投·石城坊61号商业园林景观绿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项目总占地面积30243.16㎡,绿化面积817㎡,仿石砖铺装12683.22㎡,花岗岩铺装780㎡。与之配套的国旗台、精神堡垒、非机动车车棚、宠物盒子、国风大舞台、特色树池、镜面水池、二十四节气雕塑、礼物盒子、儿童滑梯、鲁班雕塑、蛋仔雕塑、围墙、座椅、特色座椅等配套基础设施,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具体施工内容、类型、数量、参数等全部详见设计图纸)。 3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3.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2.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有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有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能力;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或施工或EPC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或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均可。 3.4企业信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通报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记录)。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尚未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的须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满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注册时间起至发布公告之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满足一年的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3.8(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00时00分2025年09月10日 10时00分
  2.领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49.119.98.29:809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石河子市住建局 监督电话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河子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石河子市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市科教路26号6楼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市科教路26号11楼
联 系 人:
薛燕
联 系 人:
魏燕
电 话:
0993-2855281
电 话:
1331993565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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