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6250580)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第八师石河子市
3.项目工程规模:
我师共实施清洁取暖项目67项,包含区域集中供暖改造、散煤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管网改造、超低能耗建筑五大类,共应完成热源清洁化 760.65 万平方米、10.14万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62.18万平方米、3.24万户。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50580001001 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技术服务,【标段工程规模】:我师共实施清洁取暖项目67项,包含区域集中供暖改造、散煤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管网改造、超低能耗建筑五大类,共应完成热源清洁化 760.65 万平方米、10.14万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62.18万平方米、3.24万户。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08004006250580001001 | 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技术服务 | 第八师石河子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方案的整体优化;总体技术咨询服务;实施方案编制、绩效自评、验收服务等;其他有关服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 | 448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若2024年尚未完成,则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被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10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
领取方式: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第八师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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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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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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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科万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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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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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开发区党政服务中心西附楼203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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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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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 64 小区东六路 62-B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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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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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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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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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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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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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084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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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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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933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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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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