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做好坪山美术馆日常品牌形象维护工作,保持长期稳定的对外活动宣传,推广美术馆展览理念,需委托专业的制作团队开展坪山美术馆日常主视觉设计物料的制作、安装及维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坪山美术馆主视觉设计物料制作安装及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服务项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全年户外大海报设计物料的制作、安装及维护(十次); ()展馆常规设计和特定活动的设计物料的制作、维护和替换。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美术馆主视觉设计物料制作安装及日常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美术馆主视觉设计物料制作安装及日常维护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开展坪山美术馆日常主视觉设计物料的制作、安装及维护工作,负责完成项目内所需的设计物料制作(包括但不限于:户外海报、宣传海报、折页、展览刻字、地贴、衍生品物料等);安装设计物料以及日常维护等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及招标项目内容。 三、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名供应商必须具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且必须具有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如:广告制作等(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报名供应商需具备负责物料制作、安装作业的专业人员不少于人,该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作业证如:高空作业证、电工证等。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采购活动,不允许转包、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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