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珠海公交集团物业管理分公司处物业租赁项目(第四次)
项目编号
-
转让(委托)方
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
公告开始日期
年月日
公告截止日期
年月日
批准机构
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市属
项目(标的意向)
租赁
交易底价
详见附件
报价幅度
详见附件
经营期限
详见附件
项目概况
本次所有标的招租,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招租。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承租履约保证金为个月租金,租金按月收取。在租赁期内,月租金每满年,在原月租金基础上递增%。水电费用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费用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期、交易底价、报价幅度、竞价(投标)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详情请见《珠海公交集团物业管理分公司物业公开招租明细表》。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是
保证金缴纳类型
按标的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意向承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参加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物业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办理。 .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实际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不作调整,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 .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的月租金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标的物业其它收费详见附件《珠海公交集团物业管理分公司物业公开招租明细表》和物业租赁合同。 .竞价保证金由各意向承租方转账至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没有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按交易平台规定全额无息原路退还;确定为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其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且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后,由交易中心按规定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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