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珠海海警局扣押“”案涉案物品先行处置(第四次)
项目编号
-
转让(委托)方
珠海海警局
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公告开始日期
年月日
公告截止日期
年月日
批准机构
珠海海警局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其它
项目(标的意向)
转让
交易底价
元
报价幅度
元
经营期限
项目概况
“”案涉案物品由珠海海警局扣押保管。 标的:经鉴定为集装箱(共个,-成新),其中标识有青岛马士基集装箱个,规格为英寸;标识有阳明海运集装箱个,规格为英寸;标识有上海中集冷藏箱个,规格为英寸;无标识集装箱个,规格为英寸。总估价为人民币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海警机构涉案财物管理暂行办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号)等法律法规,涉案物品将进行先行处置。 竞买(投标)保证金: 标的: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是
保证金缴纳类型
按标的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标的为珠海海警局依法处置的涉案财物(不涉及珠海海警局依法处置的侵权货物),上述标的不作为市场流通保证,如需进入市场流通环节,请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所需手续和相关证照及中文标签等。所有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所列品牌、型号、容量、规格、清单,均为参考。委托人和拍卖人声明不承担标的品质、真伪、安全性能、瑕疵担保及其他相关责任,请竞买方谨慎竞价。 、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我中心的交易规则,如出现无法预知的风险,一概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委托方向竞买中标方移交的标的物按存放现状进行交付,以竞买方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公告内容只作参考,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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