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受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五津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委托,拟对 五津街道平岗六组希望路派出所项目拆除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五津街道平岗六组希望路派出所项目拆除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已落实,.元。三、采购项目简介:五津街道平岗六组希望路派出所项目拆除。四、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五、邀请供应商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等的要求,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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