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莲江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莲江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年春节亮化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莲江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年春节亮化材料采购 .采购内容:各种装饰灯(防冻)、微景观(防冻)、扎带、自攻钉等。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完成供货 .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供货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农场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年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元(含税、运费)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货物为全新的原装正品,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新(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承诺书)。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每套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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