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期 常山县芳村镇乡村杆线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号
.招标条件
常山县芳村镇乡村杆线整治项目已由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安排和其他资金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山县芳村镇乡村杆线整治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总投资.万元,建设内容为对常新线、宋芳线芳村段进行杆路合并及集镇内有条件农居点下地整治,对所涉及到的现状光电缆进行整理、割接,待用户割接完成后,将原有光电缆进行拆除等;建设地点:常山县常新线、宋芳线芳村段。
.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常新线、宋芳线芳村段进行杆路合并及集镇内有条件农居点下地整治,对所涉及到的现状光电缆进行整理、割接,待用户割接完成后,将原有光电缆进行拆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运营范围:常山县芳村镇乡村杆线整治项目所涉及的合建部分杆路、管道的运营。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须同时具备()和()资质:
()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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