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印制年春季学期荣誉证书和年寒假实践活动优秀作品集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办公场所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从事所承接项目行业的专业机构。 (二)有独立工作室。 (三)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曾有为单位设计绘本及海报等并印刷成 功案例。 项目预算金额: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此次公告非招投标公告,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告。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地址: 光明区牛山路号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 蔡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公告日期:年月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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