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侦查中心(反诈中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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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淮安市公安局侦查中心(反诈中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侦查中心(反诈中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公安局侦查中心(反诈中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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