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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机房基础设施改造(第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机房基础设施改造(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机房基础设施改造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上海市宝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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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谈判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 。)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共包确定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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