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年充气填充物专用电动充气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就-年充气填充物专用电动充气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年充气填充物专用电动充气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充气填充物专用充气设备台,其中葫芦膜/气枕充气机首批供应数量台,气柱袋小型电动充气机首批供应数量台,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 .预算金额:.万元; .供货时限:自采购订单下达后,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供货地点:各市指定地点; .协议期限:两年; .公告期限:日。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 .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须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间无投资参股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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