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1-440112-04-05-720648
投资项目名称 2025年黄埔区快速路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2025年黄埔区快速路养护项目
标段(包)名称 2025年黄埔区快速路养护项目
公示名称 2025年黄埔区快速路养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7月31日 9时30分
评标情况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名单如下: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6723503023

广东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126640191775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91440101726804550E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01726804534Q

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440101721928300X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440101190433076H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440101190433076H 473.072551(万元)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书之日起1年。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廖连飞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3202324884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01726804534Q 472.722227(万元)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书之日起1年。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黄天伍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0202102285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91440101726804550E 474.672105(万元)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书之日起1年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李宝瑜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0202103998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440101721928300X 473.971056(万元)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书之日起1年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蔡俊科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1202122132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6723503023 473.722168(万元) 工程质量达到因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书之日起1年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侯灏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京1112006200807391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东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126640191775 451.502131(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邓志明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1202204427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建业一路7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谭工 联系电话 020-3203836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12206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8月05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8月08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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