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横河镇东横河沿线泵闸
“烟花”台风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横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横河镇东横河沿线泵闸“烟花”台风水毁修复工程立项的函》(横政〔2021〕9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慈政发〔2012〕76号)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具体函复如下:

一、工程编制依据

本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防洪标准》(GB50201-2014)等规范、标准编制。

本工程属Ⅴ等,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3日暴雨3日排至田面无积水。

二、工程选址、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位于横河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挡墙140米,拆建马山闸1座;置换石堰小泵站、后水江等水泵5套,维修田王堰闸液压启闭机1处,新增水位观测设施2套等。

三、工程招投标及建设工期

本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工程建设工期6个月。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投资概算43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部分420万元,征地移民补偿部分11万元。所需资金由横河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

希接文后,抓紧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质量。项目完工后,应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9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