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扬州市江都区七里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七里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七里河 、建设单位: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江苏博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七里河,通过对七里河水毁后进行修复,其中包括河床进行挤淤加固.千米,沿线部分出险段新建仿木桩护岸.千米,住家段新建水泥搅拌桩.千米,河道北岸.千米新建混凝土路牙,新建坡面排水沟米,现状混凝土道路空鼓处采用细石砼填充等,从而维护河坡稳定,使河道正常发挥灌排作用,以及保障沿线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严禁施工期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 (二)施工扬尘按《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中表中相关标准,车辆、机械燃烧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表标准,淤泥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表标准。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优化施工工艺和方案,施工过程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应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施工场界排放标准限值。 (四)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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