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了联通北沿国际光缆新村牛棚港至海门青龙港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联通北沿国际光缆新村牛棚港至海门青龙港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西北部牛棚港附近,长江口北支河段。用海内容为海底管线。本项目用海类型为“海底工程用海”中的“电缆管道用海”,用海面积为.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年 联通北沿国际光缆新村牛棚港至海门青龙港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 (坐标系:,投影:高斯-克吕格,中央经线:°′″) 点号 北纬 东经 点号 北纬 东经 °′.″ °’." °'." °’." °′.″ °’." °'." °'." °'." °'.” °'." °’." 海底管线(--…--)用海面积.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号室;邮编:   电话:、   传真: 来源: --> 【推荐】 【纠错】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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